索引号: | 113703040042186132/2019-03818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发布机构: |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 组配分类: | 行政处罚 |
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7期(总第123期)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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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 第17号 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17期(总第123期)
近期,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。本次共抽检保健食品、饼干、餐饮食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食糖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水果制品、速冻食品、糖果制品、饮料22大类食品的178批次样品,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3批次,不合格样品5批次。检验项目见附件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个别项目不合格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 一、总体情况: 餐饮食品24批次,不合格5批次;保健食品10批次、饼干7批次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、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、调味品12批次、豆制品8批次、方便食品8批次、蜂产品2批次、糕点10批次、罐头5批次、酒类2批次、粮食加工品14批次、肉制品20批次、食糖1批次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、蔬菜制品11批次、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、水果制品2批次、速冻食品4批次、糖果制品1批次、饮料15批次,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。 二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: (一)博山区苏苏拉面馆使用的餐具(筷子)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项目检出值为0.33mg/100cm2,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。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 (二)博山区苏苏拉面馆使用的餐具(勺子)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项目检出值为0.13mg/100cm2,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。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 (三)博山城东小猛油饼店使用的餐具(筷子)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项目检出值为0.11mg/100cm2,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。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 (四)博山城东豆丁快餐店使用的26.5cm长筷子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项目检出值为0.041mg/100cm2,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。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 (五)博山城西家喜婆自助餐厅使用的直径5cm小盘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项目检出值为0.022mg/100cm2,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。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 三、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我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按照要求采取相关措施,控制风险,并立案调查依法查处,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。 特此通告。
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3日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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